法拍房评估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法拍房流程如下:
1、申请立案:银行或其他债权人需要向法院申请立案,递交相关材料,包括借款协议、抵押合同、欠款证明、担保人资料等;
2、开庭审理: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理,判决是否立案,并且制定拍卖方案,包括拍卖时间、地点、起拍价等;
3、拍卖公告:法院会发布拍卖公告,公告拍卖的时间、地点、起拍价等信息;
4、拍卖:拍卖当天,参与竞拍的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明和一定的保证金,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竞拍;
5、成交:竞拍结束后,最高价的竞拍人将成为拍卖的买家,需要缴纳拍卖价款;
6、过户:买家需要将拍卖价款支付给法院,同时根据法院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综上所述,在法拍房交易过程中,买家需要仔细查看法院公告上所列明的信息,包括拍卖的条件、拍卖的风险等,确保自己能够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同时,买家需要对房屋的状况进行仔细了解,包括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是否存在债务纠纷等,并在购买前做好相应的调查和风险评估。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