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