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用你的征信贷款,你要承担责任的,如果他人未还款,则需要你来还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一条 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第二条 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
第三条 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
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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