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条件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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