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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收集虐待儿童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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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儿童的取证方法及法律依据:使用虐待时的物证、医院伤情鉴定、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作为证据,法律依据为《刑法》第260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者可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重伤或死亡者可处有期徒刑。但若被害人无法告诉或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则需他人告诉方可处理。

法律分析

虐待儿童这样取证:

1、虐待儿童时使用的棍棒、衣架等物证。

2、医院对儿童的伤情鉴定。

3、邻居、亲属等人的证言。

4、虐待儿童时录制的录音录像。

5、其他证据。虐待儿童如何取证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拓展延伸

有效收集虐待儿童证据的关键步骤

有效收集虐待儿童证据的关键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确保保护儿童的安全和隐私,建立安全的沟通环境。其次,及时记录和保存相关证据,包括文字描述、照片、视频等。第三,收集目击证人的证言,并确保他们的安全和隐私。第四,与相关机构和专业人士合作,如执法机构、社会工作者等,共同收集证据。第五,了解法律程序和要求,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可接受性。第六,妥善保管证据,确保其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最后,积极配合调查和法律程序,确保虐待儿童的证据得到有效使用,保护儿童的权益和安全。通过以上关键步骤的执行,可以有效收集虐待儿童的证据,为保护儿童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结语

有效收集虐待儿童证据的关键步骤包括确保儿童安全隐私、记录保存证据、收集目击证人证言、与相关机构合作、了解法律程序、妥善保管证据,并积极配合调查和法律程序。这些步骤将为保护儿童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确保虐待儿童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维护儿童的权益和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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