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撞死人判刑处罚视情节轻重,一般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严重者可判15年有期徒刑。发生重大事故致人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有特别恶劣情节,判3-7年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最高判15年。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包括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或造成60万元以上财产损失,判处相应刑罚。若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导致被害人死亡或重伤,可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法律分析
一、醉酒撞死人怎么判刑处罚
如果行为人属于醉驾撞死人的情况,则是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般情节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如果情节严重,则最高是可以判处行为人15年有期徒刑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二、发生重大事故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结语
醉驾撞死人的刑罚根据交通肇事罪的情节而定。一般情况下,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情节严重者可判处最高15年有期徒刑。对于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交通肇事后逃逸或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者可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隐藏或遗弃被害人,导致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可依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五条 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检验体内酒精含量:
(一)对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酒精含量结果有异议并当场提出的;
(二)涉嫌饮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涉嫌醉酒驾驶的;
(四)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
车辆驾驶人对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无异议的,应当签字确认。事后提出异议的,不予采纳。
车辆驾驶人涉嫌吸食、注射毒品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车辆的,应当按照《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对车辆驾驶人进行吸毒检测,并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
对酒后、吸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检验、检测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