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应该由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其有扶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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