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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仲裁开庭要准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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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开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

2、收集的与仲裁相关的证据材料;

3、复印相关的法律条款和准备一份书面的陈述材料。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拆迁公司和业主纠纷怎么办

1、协商

发生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自行协商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分清责任是非。协商解决纠纷的基础是分清责任是非.当事人双方不能一味地推卸责任,否则,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因为,如果双方都以为自己有理,责任在对方.则难以做到互相谅解和达成协议.第二,态度端正,坚持原则。

2、调解

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调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调解有以下三个特征:

(1)调解是在第三方的主持下进行的,这与双方自行和解有着明显的不同;

(2)主持调解的第三方在调解中只是说服劝导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调解协议而不是作出裁决,这表明调解和仲裁不同;

(3)调解是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合法调解,而不是不分是非,不顾法律与在“和稀泥”。

3、仲裁

仲裁也称公断。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现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解决争议的一种法律制度、合司争议的仲裁是各国商贸活动中通行的惯例。

二、申请人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带原件核对):

1、仲裁协议。包括:

双方当事人在所签订的合同中的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发生的争议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的条款;

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者争议发生后,单独订立的愿意将争议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书面协议;

有表达仲裁意思并约定将争议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信函或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及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4)当事人协议选定“重庆市仲裁机构”、重庆市的仲裁委员会或机构“的,或当事人虽未使用“重庆仲裁委员会”字样的,但其表述不产生歧异的,可以推断为双方当事人协议同意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名、

(2)请求的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1)申请人的资料:申请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是港、澳、台同胞或外国籍、无国籍人士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明;

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各一份;涉外案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需提交公证书或认证书。

(2)被申请人的资料:被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一份;被申请人是港、澳、台同胞或外国籍、无国籍人士的,应提交其有效身份证明;被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交其注册登记基本资料一份;被申请人是涉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交公证书或认证书。

(3)代理人的资料:当事人需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列明权限,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代理人是律师的提交律师的执业证复印件和律师所函各一份,涉外案件授权委托书须提交公证书或认证书一份。

4、支持其主张的证据材料。(证据有以下几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三、房屋拆迁家庭纠纷怎么解决

1、和解。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3、仲裁。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4、诉讼。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五条

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当事人可以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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