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go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不当得利纠纷是什么意思?

不当得利纠纷是什么意思?

来源:爱go旅游网

不当得利纠纷,是指因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产生的纠纷。

1、协商如果发生不当得利行为,本着和平的原则,如果案件涉及的金额不大,案情不复杂。一般来说是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自己协商,如果能协商一致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2、调解发生不当得利纠纷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之后,如果能达成协议,签订调解书,双方遵照调解书执行。

3、诉讼不当得利纠纷可以通过法院上诉解决,诉讼时效是三年。

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因此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首先,所谓一方获得利益,是包括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财产积极增加,指财产本不应增加而增加;

第二种情况,财产消极增加,指财产本应减少而未减少。其次,他方受有损失。同样这里的损失并不是侵权赔偿中的损失,而是相对于取得利益方而言,另一方的利益因为利益转移导致的利益减少,或者债务增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