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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还是双方名字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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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公证或离婚判决书,需到交易中心和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分配共同财产需协商或由法院判决。房子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包括:婚前承租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共同还贷等。

法律分析

离婚后房子仍为双方名下,需要更改房产证名字。进行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步骤:

1、如为协议离婚,需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如为诉讼离婚,并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公证。

2、前往交易中心办理转绘手续;

3、前往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领取房产证。

进行离婚分析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需公证,未经公证的需夫妻双方亲自到现场办理分析登记)或离婚证书(背后应注明财产分配);

2、房产证(有共有证的需携带);

3、申请人身份证;

4、房地产登记申请。

离婚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如下:

1、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以下情况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这是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不管在夫妻双方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结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有;

5、结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子女或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出资部分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6、其他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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