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婆家动迁房属于婆家私有或儿子个人财产的儿媳没份,动迁中考虑到儿媳人口因素的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2、动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儿媳有份,原则上由夫妻二人均分房产。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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