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立遗嘱人立有多份遗嘱,房产的遗嘱不是立遗嘱人的最后一份遗嘱,那么是不能拿着遗嘱过户房产的,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