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缴费:每年在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灵活就业人员可按上年度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进行预缴,待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自行选定缴费档次,多退少补进行清算;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待自治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自行选择缴费档次,通过网上大厅、手机APP或到线下服务大厅一次性缴纳。在养老保险待遇预发方面,每年在自治区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公布前,各地对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灵活就业人员,可暂按上年度的计发基数和记账利率计算养老金并进行预发,待本年度自治区计发基数和记账利率公布后,及时对预发的养老金进行调整并进行清算。对死亡人员相关养老保险待遇也按上述办法进行预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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