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措施,包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恶意透支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且经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等行为也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范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明确了信用卡诈骗案的立案追诉标准,包括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等行为以及恶意透支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且经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