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家规定的产假分别列为以下几项: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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