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诈骗积极退赃可从轻量刑,但需综合考虑退赃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弥补程度、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诈骗罪根据数额划分为三级,可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具体数额标准。若达到规定数额标准且具有特定情形,可酌情从严惩处,如通过虚假信息诈骗、针对救灾、抢险等募捐实施诈骗、针对弱势群体实施诈骗或造成严重后果等。
法律分析
一、涉嫌诈骗积极退赃可以从轻量刑吗?
涉嫌诈骗罪,应当按照诈骗数额及犯罪情节定罪量刑,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在情节上怎么认定?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备案。
2、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结语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于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其积极退赃,可以在量刑上获得从轻处罚的可能。具体而言,根据退赃、退赔的主动程度、数额以及对损害结果的弥补程度等因素,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然而,对于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行为,应当从严掌握。诈骗罪的认定主要依据涉案金额,根据刑法规定,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金额分别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此外,如果诈骗行为具备特定情形,如对多人实施诈骗、涉及救灾、抢险、防汛等特殊领域,或对弱势群体实施诈骗,或造成被害人严重后果,将被从严惩处。以上是对涉嫌诈骗积极退赃和诈骗罪情节认定的简要说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不满五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五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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