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工作日加班到11点的,加班时薪不低于其小时工资的150%。加班工资的基数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来确定。
一、深圳企业规定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0%;休息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200%。
二、加班工资基数计算公式是什么
加班工资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2、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加班费基数是什么?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加班费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约定工资标准未约定加班基数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确定加班工资基数;劳动合同既未约定工资标准,也未约定加班基数,以劳动者正常劳动应得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