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包括工资、收益、知识产权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确定归一方的财产等。
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拓展延伸
婚姻财产共同所有的法律规定及分配方式
婚姻财产共同所有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房产、车辆等,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婚姻解除时,需要进行财产的分配。根据法律规定,财产的分配可以根据夫妻双方的协议进行,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由法院根据公平原则进行判决。在分配过程中,法院会考虑夫妻的财产状况、贡献程度、抚养子女的责任等因素。因此,在婚姻财产共同所有的法律规定及分配方式中,夫妻双方应当了解相关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同时,个人财产也受到法律保护,包括婚前财产、受损赔偿等。婚姻财产共同所有的分配需根据夫妻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考虑财产状况、贡献程度等因素。夫妻应了解相关法律,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