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共同房产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前共同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效力是指因登记结婚而建立的法律关系,离婚后财产分配需协商,未达一致由法院裁决,分得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
法律分析
1、离婚前的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后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效力是指男女双方经过法定结婚程序登记,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建立合法婚姻关系,随之产生各种法律后果。
3、在离婚前,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婚姻关系消除,若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将进行判决并将分配的财产归属个人所有,而不再归属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