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且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所有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没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和机动车发生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所有赔偿责任;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第八十七条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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