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之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一、欠条有效期有几年
欠条有效期有三年。欠条在法律上的有效期实际上就是欠条诉讼时效,一般来说是三年。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那债权人都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进行还款,但是不能超过法律保护的20年。
二、欠条超过2年还有效吗
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结算依据。欠条一定要写明债权人姓名,欠款金额要有大小写和欠款时间,最后是欠款人签名或盖章,出具欠条的日期。法律规定,欠条的诉讼时效是2年。如果欠条上已注明还钱期限,两年的诉讼时效从注明的还款之日起算。如果欠条上没有注明还款期限,那诉讼时效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超过2年债权人未向人民主张权利的,人民将不再保护。
三、拖欠货款不还怎么办
拖欠货款不还的解决方式如下:
一、通过协商的形式追回
如果双方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来解决欠款问题,将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一种方法。代理律师接受委托代为追讨货款,期间,当事人未经代理律师同意不得撤回委托。追讨的手段包括电话追讨、函件追讨、出具代理律师函等,具体追讨方式的采用,由当事人根据标的额的大小、证据完善程度、货款拖欠时间等案件具体情况自行决定。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追讨货款,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律师追讨。
比如对方平时的信用良好,仅仅是一时资金周转不灵,要求延迟付款或者分期付款,并非恶意赖帐的,就可以考虑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不一定要通过法律手段。
二、通过法律手段追回
当协商不成的时候,就要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起诉,向对方追收欠款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首先,准备好充分的证据
打官司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是打证据。只有提交的证据充分,才有可能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因此在签订合同以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注意保存有关往来的材料,以防发生纠纷时措手不及。具体的说,主要有以下证据:
(1)欠条、对帐单、结算书等债权凭证,这些证据也是最有力的证据;
(2)如果没有这些直接的债权凭证,就需要要合同书、送货单、订货单、入库单等证据,这些单据应有对方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果没有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对方在法庭上就有可能否认这些单据;
(3)此外,双方在交易往来中的付款凭证,比如支票等,也是重要的证据,可以证实双方之间存在交易关系。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会谈纪要、往来函等,可能会对原合同有一定的补充或变更,这些证据都应当注意保存。只要这些证据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也是非常充分的证据。如果收集证据确有困难的,必要时也可以向申请证据保全。
2、详细了解并追踪对方的财产状况
(1)起诉前应当详细了解对方的财产状况,包括房屋、土地、车辆以及银行存款等;
(2)如果对方有财产的,在起诉的时候应该向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或者变卖财产,以便案件审结后能顺利执行;
(3)起诉的时候要抓住有利时机,当对方有财产的时候起诉并进行保全,所达到的效果是最好的,往往可以取得案件的主动权。
3、注意诉讼时效
(1)法律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或债权人主张权利或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所以,对于那些未及时付款的债务人,应及时的提起诉讼或发送书面的催收通知书,以防止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权得不到保护。
4、直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及申请执行
(1)为了便利诉讼,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具备管辖权条款,也就是说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或仲裁委员会仲裁,不能同时选择管辖和仲裁委员会仲裁。若选择管辖,应在合同中直接约定己方所在地人民管辖,既方便诉讼,也节约诉讼成本;
(2)若选择仲裁,则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名称,如佛山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可能会导致仲裁条款无效。相对来说,仲裁实行一局终裁制,不能上诉,具有效率高的优势,费用比诉讼要高;
(3)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仲裁裁决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为六个月。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因此判决生效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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