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如果符合下列情形的,彩礼还需要退还: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或者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