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借条时要注意以下内容:(1)写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身份证全名、身份证号码或工商登记名称,不要写简称或小名。(2)写清借款金额大小写、借期利息及逾期利息、借款期限、还款时间、还款方式。(3)夫妻共同借债的,要求夫妻双方签名。(4)用自己带的笔,双方当面签。(5)为化解风险,可以要求提供担保人或抵押物。(6)若借款金额比较大,可以请律师或第三人见证,或在公证处进行公证。
一、欠材料款欠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一个欠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要同时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如人民币10万元(拾万元),防止持有借条的人篡改;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最好精确到日;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但不是必须的;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8、如果金额较大,可以请第三方见证,并签名。
二、借条里面就是借款单吗
只要借款单具备以下内容,一般即可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可以作为借条使用。
1、标题写明“借款”。
2、写明借款的用途,非法之债不受法律保护。
3、写清出借人及借款人的全名,最好附上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4、确切的金额、币种。金额要注意大小写一致。
5、出借方式。
6、借期必须明确,以免因何时还款发生争议;借期也要大写。
7、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样也要附大写;到期未还后的利率是否和约定的借期内利率一致是常见的争议,应在借条中写明略高于借期内利率的逾期利率。
8、“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的收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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