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破产后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
一、债务的清偿顺序
破产程序当中,破产财产应当优先对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进行清偿,然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伤残补助、医疗费、抚恤费以及欠职工的应当划进职工账户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费等,以及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给职工的相关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相关税款以及除了第一项的相关费用以外其他应缴社保费用。
3、普通破产债权。
二、破产申请手续
1、破产申请,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
2、立案审查,法院是否受理的决定;
3、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
4、受理案件后的工作,债权申报登记;
5、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
6、破产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将暂停,公司将继续运营;
7、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破产程序终结的认定,企业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