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通过看一段劳动关系是否符合承揽合同的特征来认定承揽关系。承揽关系的特征是: 1、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 2、标的具有特定性; 3、定作人可以留置定作物,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4、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工作中的风险由承揽人自己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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