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学校教育制度,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职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学业证书制度。学位制度。教育督导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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