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由原告预交,法院判决后,依判决书的判决确定诉讼费用的承担,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在判决生效后,可以到法院财务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诉讼费用中案件的受理费,属于当事人应交纳的费用,而诉讼中的其他费用,则属于当事人应支出的费用。
而诉讼退费是当事人从人民法院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也就是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超过实际应交纳的部分退给当事人。
一、诉讼费一年了是否可以退
诉讼费一年了可以退。官司胜诉了,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可以找法院要求退费。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
二、打官司的费用应该哪方承担
打官司的费用应该哪方承担,具体如下:
1、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
2、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3、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有专为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
4、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责成被告负责偿付。
作为当事人的公民,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
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