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材料如下:1、机动车行驶证;2、交强险保单(强制保险第三联);3、年检的费用;4、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5、代办车辆(车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6、单位车辆(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58条,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以及监督检查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