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破产企业财产的清偿顺序。首先,破产企业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以及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付的其他费用;其次,应支付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最后,应支付破产债权。
法律分析
需要归还的财产包括在破产宣告后至程序终结前所获得的全部破产企业财产,具体清偿顺序如下:
首先,破产企业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以及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付的其他费用;
其次,应支付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
最后,应支付破产债权。
拓展延伸
破产企业工资和保险费用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需要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其中,工资和保险费用属于破产费用,应优先拨付。
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职工工资和保险费用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清算费用、破产债权费用和破产债务人财产费用。其中,破产费用是指破产清算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如清算费用、公告费用、律师费用等。
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需要清偿的除破产费用和破产债权费用以外的债务。共益债务的清偿顺序在破产费用之后。
3.破产债权费用:指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为获得破产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用、拍卖费用等。
4.破产债务人财产费用:指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因破产清算产生的各项费用,如评估费用、变卖费用等。
综上所述,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工资和保险费用应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然后是共益债务,接着是破产债权费用,最后是破产债务人财产费用。
结语
需要归还的财产包括在破产宣告后至程序终结前所获得的全部破产企业财产,具体清偿顺序如下:首先,破产企业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以及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付的其他费用;其次,应支付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最后,应支付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7条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