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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跑过人行道被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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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过人行道造成交通事故的,要依据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程度规定其责任。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处以罚款50元并记3分。机动车经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没礼让行人的,处以罚款50元并记3分。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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