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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儿童罪怎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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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2.本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本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一、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需要的犯罪构成一般会是:

1.本罪的主体要件,必须是十六周岁以上的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公务的首要分子。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4.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

二、怎么样才构成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

符合以下要件的可构成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解救要求或者举报,而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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