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延长十五日;对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条件的案件,应在十日内作出决定,可延长至十五日。审查起诉期限从改变管辖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法律分析
审查起诉最长期限为45天。速裁程序案件最长为25天。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拓展延伸
审查起诉的法定时限及其影响
审查起诉的法定时限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法律规定的对于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前的必要程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查起诉的最长期限是逮捕后不得超过两个月,对于特定情况可以延长,但总体上要保证程序的合法性和效率。这一时限的设定旨在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滥用执法权力和无限期拘留的情况发生。同时,审查起诉的时限也对于案件的进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影响,过长的审查期限可能导致案件拖延和社会不满情绪的产生。因此,合理把握审查起诉的法定时限,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条件的案件应在十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延长至十五日。审查起诉的法定时限旨在保护被告人权益,确保程序合法有效。合理把握时限,有利于案件进展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