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人才服务局应该是以前的人才中心参公后的名称,属于人社局二级局,县委编办信息中心一般属于编办二级事业单位。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是由原地方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机构合并成立。旨在方便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人。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并基本建成统一规范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