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国人犯罪的情况下,可以对其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这里的外国人包括具有外国国籍的自然人和无国籍的自然人。由于我国不承认公民的双重国籍,因此,加人了外国国籍的中国公民不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也属于本条规范的主体。【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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