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驱逐出境是属于附加刑的一种。驱逐出境可以独立适用,主要还是针对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在没必要判主刑的情况下,单独判处驱逐出境,像您说的那个外国人应该是单独适用了。另外一种就是附加适用的了,主要是犯罪情节比较严重,在主刑执行完毕之后,再驱逐出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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