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收养通常是为了满足收养人没有子女而渴望收养子女的愿望,组建完整的家庭。但是,收养即使具有这样的目的,也必须依照收养的法律要求进行。收养的基本原则是,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
一、双方自愿过继孩子可以吗
可以,有效的子女过继视为合法的事实收养。但是收养要满足法定的条件和手续,如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二、抱养子女的新规
抱养子女新规如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
三、只有女儿收养还能收养一个儿子吗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女儿收养是不能再收养一个儿子的。在中国,收养孩子的条件有:
1、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5、年满三十周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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