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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述诱导是否属于非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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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供是非法证据,不具备可采性,应在法庭审理中排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法收集证据,严禁逼供和使用非法方法收集证据。采用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供述和证人证言应予以排除。指供诱供是将案件事实告诉侦查对象,强迫其按照自己的意思交代,这种证据不可靠。

法律分析

一、诱供是不是非法证据

1、诱供是属于非法证据,在诉讼中由于其取得的程序违法而不具有可采性。对于诱供得来的证据采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即在法庭审理中应当予以排除,不得作为审判的依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五十四条,采用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版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权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二、什么是指供和诱供

指供诱供就是案件承办人将案件事实,尤其是犯罪细节告诉、透露给侦查对象,强迫其依照自己的意思来交代,于是,一个根本就不知道案件事实的人,从口中叙述出了只有实施了犯罪的人才能知晓的案情,变成为了“真凶”。

拓展延伸

诱供行为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后果

诱供行为指的是以欺骗、威胁、虐待等手段迫使被讯问人作伪证或供述的行为。在法律上,诱供的证据通常被视为不可靠,因为其真实性和可信度存在较大争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诱供的证据在审判中应被排除,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如果法庭发现诱供行为存在,可能会导致证据的无效性,进而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此外,从法律角度看,诱供行为也可能构成犯罪,涉及到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追究。因此,诱供行为既对证据的法律效力产生影响,也可能对相关人员产生法律后果。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诱供行为被视为非法证据,其真实性和可信度存在较大争议。在审判中,诱供的证据应被排除,不得作为定罪的依据。如果法庭发现诱供行为存在,可能会导致证据的无效性,进而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此外,诱供行为也可能构成犯罪,涉及到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追究。因此,我们要坚守法律底线,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正义的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证据 第六十条 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四)发现假药或者劣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禁毒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包庇、纵容毒品违法犯罪人员的;

(二)对戒毒人员有体罚、虐待、侮辱等行为的;

(三)挪用、截留、克扣禁毒经费的;

(四)擅自处分查获的毒品和扣押、查封、冻结的涉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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