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的法律效力与欠条的区别:
借条的法律效力取决于行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民事行为能力、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等条件,可以采用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依据《民法典》,具备这些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欠条和借条的性质不同,借款主要因借贷产生,欠款则可能因买卖、租赁等产生。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还款,最长时效为20年;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权利人应在两年内向法院主张权利。
法律分析
一、补写的借条的法律效力是哪些
1、补写的借条符合下列条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补写借条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口头、书面和其他法定形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有哪些
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2、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3、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补写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包括: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和第四百六十九条,具备相应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合同可以采用口头、书面或其他法定形式。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在于形成原因不同,借款可约定还款日期或无约定,欠款则根据约定还款期限计算时效。注意,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可在20年内主张权利,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应在出具之日起两年内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