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十一条 违反规定出境或者办理因私出境证件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