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继承所得的财产中,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是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资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这是有除外条件的。如: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中,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是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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