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2.5轻微伤
面部软组织创。
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Oc㎡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Ocm以上。
眶内壁骨折。
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耳廓创。
鼻骨骨折;鼻出血。
上颌骨额突骨折。
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度松动1枚以上。
5.3听器听力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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