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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利益冲突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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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利益冲突规则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利益冲突规则的本体,二是利益冲突规则的例外或者豁免。就是在案件办理结束之后再收取办案费用。普通收费方式的收费标准各省司法厅一般都有收费标准供当事人和律师参考。风险代理收费一般在10%到30%之间,但如刑事、工伤等一些案件,是不允许风险代理的。同时还须注意,每个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各个地区之间,各种类型的案件之间在收费上往往有很大的区别。您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 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第三十九条,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第四十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第四十一条,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人民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第四十七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三)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

(四)从人民、人民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五)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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