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属于动产,动产所有权转移生效要件为交付,登记是用来对抗第三人的。《 民法典 》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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