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儿女,孙子一般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老年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第二款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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