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分类,一般包括书证、物证等其他类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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