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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赠与房屋是否可以撤回?

来源:爱go旅游网

未过户的房屋赠与可被丈夫撤销。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财产转移前可撤销赠与。房屋权利转移需产权登记变更,无过户则丈夫可随时撤销赠与,除非妻子有公证赠与合同。相关法律:民法典第658、659、660条。

法律分析

丈夫可以以房屋未过户为由撤销婚前赠与。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而房屋作为不动产,其权利转移的标志是产权登记的变更,如果没有过户,除非妻子具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否则丈夫有权利随时撤销赠与。

相关法律可参考: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财产办理有关法律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受赠人的交付请求权以及赠与人的赔偿责任】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婚前赠与房屋的法律效力及撤销条件分析

婚前赠与房屋是指在婚姻关系成立前,一方将自己的房屋财产无偿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在法律上,婚前赠与房屋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赠与房屋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被撤销。撤销条件通常包括受赠方严重违反婚姻义务、受赠方恶意隐瞒重要事实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婚前赠与房屋的行为。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满足撤销条件,并做出相应的裁决。因此,在进行婚前赠与房屋时,双方应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遵守婚姻义务,以免触发撤销条件。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对于房屋这种不动产,其权利转移的标志是产权登记的变更。如果房屋未过户,除非妻子具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否则丈夫有权利随时撤销赠与。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赠与人未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有权请求交付。如果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而毁损或灭失,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九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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