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收养的相关规定,强调收养人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收养,并且收养关系一旦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同时,办理收养登记证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法律分析
如果已经有了一个孩子,仍然可以收养。《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必须年满三十周岁,并且需要具备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以及没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并且没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才能够收养一名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二、收养关系可以解除吗
收养关系可以解除,但是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除非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三、办理收养登记证被收养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办理收养登记证被收养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就是自己的身份证明。而收养人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拓展延伸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登记证所需材料包括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送养人与被送养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监护人的监护能力证明、亲子鉴定证明等。对于已有一孩的情况,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因此,收养登记证所需材料的具体内容需要根据收养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结语
结语:收养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对于有孩子的人来说,仍然可以收养。《民法典》规定了收养人的资格条件,包括年满三十周岁、具备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没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等。同时,收养关系可以解除,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办理收养登记证时,被收养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和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而收养人则需要携带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病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