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规定:最优利原则保障被收养人权益,禁止买卖未成年人。可收养孤儿、无生父母或有困难的子女。收养人需满足条件:无/一名子女、有抚养能力、健康、无犯罪记录、满30周岁。夫妻共同收养配偶子女,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年龄差40周岁以上。需向民政部门登记,可签订收养协议,办理收养公证,进行收养评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法律分析
关于收养的规定如下:
1、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2、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3、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4、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5、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6、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7、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拓展延伸
国家领养政策的法律要求
国家领养政策的法律要求是指在国家层面规定的领养孩子的条件和程序。根据相关法律,领养人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格和条件,如年龄、婚姻状况、健康状况等。此外,领养人还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如提交申请、接受调查、参加培训等。领养政策旨在保护被领养孩子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得到稳定的家庭环境和爱护。国家领养政策的法律要求有助于筛选合适的领养人,促进合法、公正、透明的领养过程。这样的政策不仅保护了被领养孩子的权益,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家庭的和谐。
结语
收养的规定确保了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了以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符合条件的孤儿、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以及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被收养。收养人需满足一定条件,如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能力、健康状况良好、无不良犯罪记录且年满三十周岁。收养需向民政部门登记,并经过收养评估。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办理被收养人的户口登记。收养关系当事人可签订收养协议或办理收养公证。这些规定确保了收养的合法性和被收养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