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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买卖中卖方违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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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房屋买卖中卖方违约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如果双方的合同中有约定,就要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进行补充约定或者按实际情况造成的损失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就必须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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