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房产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继承开始后,应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或遗赠扶养协议办理,遗产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分析
房产的继承就和其它的遗产继承一样,可以指依照法定的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还有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到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的继承就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一般情况下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拓展延伸
房产继承的法律规定与办理方式
房产继承是房产市场中重要的一环。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房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由长辈父母、兄弟姐妹等亲属继承。而遗嘱继承则是在遗嘱中明确指定由哪位亲属继承。
在办理房产继承时,继承人需要携带被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以及受让人的身份证明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对于法定继承,继承人无需缴纳契税;而对于遗嘱继承,继承人需要根据遗嘱中指定的份额缴纳契税。
在实际操作中,继承人往往需要留意被继承人的遗产是否已经被抵押或查封。此外,为了避免纠纷,继承人应尽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遗嘱、赠与合同等。
结语
房产继承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及使用权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一般情况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照协议办理。遗产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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